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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測井地下水檢測

採購公告
公告時間 2025-12-19
案號與名稱 監測井地下水檢測
截標時間 請參與之廠商務必於 2025-12-23 16:00 前儘速完成投標手續
說明

一、檢測機構:環保署認可之合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。

二、檢測項目:地下水標準監測井測pH、鉛、鎘、總鉻、銅、鎳及鋅(含採樣)

三、檢測時間:1、4、7、10月採樣分析:監測井4口(監測井編號1-4)

四、檢測及採樣方法:依環檢所公告方法進行樣品檢測及採樣。

五、檢測目的:自行評估

六、檢測報告:需於採樣後3週內出具報告一份(需提供電子檔)。

聯絡人 庶務組 劉先生 分機134 傳真03-3295528
備註
  • 更新日期:2025-12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