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售後服務申請表

驗證碼 重新產生 驗證碼播放

 
注意事項
  • 一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通訊交易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7個日曆天內退回商品。退回之商品必須回復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並須檢具原開立之統一發票。

  • 二、本廠產品出廠或售出日起一年內(請檢附單據影本),如發現產品有瑕疵,經本廠研判,非屬客戶之責任,得免費提供售後服務。

  • 三、收費服務:產品出廠或售出日一年內,經本廠研判屬客戶之責任;產品出廠或售出日超過一年;以上經本廠研判產品仍可修整者,可依實際狀況酌收處理費用。

  • 四、產品請以親送或掛號寄送本廠(收件者:中央造幣廠企劃科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電話:03-3295174分機324),如有寄失本廠概不負責。